芳畈镇人民政府本级大悟县芳畈镇环境卫生保洁市场化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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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山西太原市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5-09-02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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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芳畈镇人民政府本级大悟县芳畈镇环境卫生保洁市场化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27 17:32 | 发布单位:湖北俪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9-09 | 项目监管地:大悟县 |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大悟县芳畈镇环境卫生保洁市场化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09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0922202506000188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922-2025-00168

3、项目名称: 大悟县芳畈镇环境卫生保洁市场化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90 (万元)

6、最高限价: 90 (万元)

7、采购需求:

芳畈镇区及三条主干道清扫保洁及收集清运,镇区16个行政村及芳兴社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至垃圾中转站,中转站日常运转及维护,镇区五个公厕清扫保洁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即服务期)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报名不予受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优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期间的供应商和个人不允许参加投标,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版块查询供应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 ②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网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5年08月28日 至 2025年09月03日 ,每天 00:00 至 12:00 ,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5年08月28日00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09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 2025年09月09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芳畈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 大悟县芳畈镇芳畈街

联系方式: 18164138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湖北俪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大悟县城关镇隆盛花园17栋A单元301

联系方式: 13871946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付经理

电话: 13871946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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