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schh-25年-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配套改造
- 项目编号:YZN0-WZ-GKXJ-25-1127
2.1 *采购范围:
2.1.1采购物料清单如下:
采购物料清单如下表
序号 |
采购物项名称 |
输入要素(技术规格、重要参数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1 |
曝气器 |
Φ215 |
75 |
个 |
|
2 |
曝气管网 |
曝气管网分两种,DN50、DN25,材质为UPVC,长度约25-30米。 |
1 |
套 |
|
3 |
生物床 |
Φ150-180-200,L3000mm,钢结构支撑;安装于3个好氧池(接触氧化池),池体尺寸4500mm*2400mm。 |
3 |
个 |
|
4 |
竖流沉淀装置 |
L2500-300mm |
1 |
套 |
|
5 |
回流及排泥系统 |
流量8m3/h |
1 |
套 |
|
6 |
消毒装置及控制系统 |
JQ-200型,额定产量:200g/h |
1 |
套 |
|
7 |
风机 |
风机升压39kPa,流量2.4m3/min,电机规格4kW |
2 |
台 |
|
8 |
PLC控制系统 |
JQ-250型 |
1 |
套 |
|
9 |
污泥外运 |
|
400 |
吨 |
|
10 |
巴氏流体槽 |
含土建、含2号不锈钢槽体、含超声波流量计、电源,监测范围:0-47m3/h |
1 |
个 |
|
*注:①所提供品牌规格型号仅为参考品牌型号,响应人所提供的设备应不低于参考品牌型号的技术要求。
2.1.2主要技术要求:
①采购内容
对红华厂区25#厂房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改造的配套部件包括曝气器、曝气管网、生物床、竖流沉淀装置、回流及排泥系统、消毒装置及控制系统、风机、PLC控制系统、污泥外运、加装用于测量生活污水实时排放流量的巴氏流体槽。所有设备由厂家负责进场安装调试,并能与原有设备配套运行。
②技术质量标准及要求
(1)原有曝气系统破损,更换曝气器、曝气管网等设备。
(2)更新风机设备,提高运行能力,确保供氧充足、生化系统中硝化反应充足,使得生活污水处理排放口中氨氮的监测数据稳定,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一级标准要求。
(3)升级PLC控制系统,改善电气控制系统中的沉淀排泥系统、消毒系统、控制系统整体老化、设备处理负荷不能满足原有设计要求的情况。
(4)新增巴氏流体槽,满足实时测量生活污水排放流量的要求。
(5)在改造实施完成后,经调试运行,施工单位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对水质进行检测,且公司分析计量室同时进行自检,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中COD、BOD、氨氮、SS、PH值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一级标准。
(6)污水处理系统现有池子是玻璃钢制作,设计处理水量12m3/h。设备平面图如下:
(7)处理工艺流程为:化粪池出水通过格栅拦截去除大粒径悬浮物后进入调节池,进行水质水量的调节,然后通过泵提升到水解酸化池。在水解酸化池内将大分子以及大部分有机物分解,降低部分COD,便于后续好氧生化处理。污水自流进入接触氧化池,进行初步生化处理,出水再进入三级接触氧化池进行深度生化处理,在接触氧化池中,设置有生物填料,在生物填料上附着有一层生物膜,生物膜对于水中的有机物进行吸附、吸收、降解,从而使废水中的有机物得以充分净化;接触氧化池出水再进人斜管沉淀池,经沉淀池处理后,污水中的大部分悬浮物和部分有机物给去除下来,斜管沉淀池出水进入消毒池,投加消毒液消毒,经消毒后达标排放,设备整体采用玻璃钢制作,共三个箱体,尺寸为9000*2400*2600,设备地埋后覆土500-700mm。
处理流程图如下:
③运输、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
(1)售后必须包括生活污水总排放口各项监测数据不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一级标准要求时的设备维保。
(2)除常规培训外,需要对我方提出的使用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解答和帮助,必要时需针对具体项目提供定制化指导服务。
2.2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20日历天内交货(具备交货条件可提前交货)。
2.3 交货地点:红华厂区25#污水处理厂房。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卖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或企业标准,并满足买方技术要求及使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4 其他要求:/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和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6)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
3.6 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投标廉洁承诺函)。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响应者,请于2025年 3月20日下午15时30分至2025 年3月23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4月09日9时30分,地点为四川省峨眉山市绥山镇佛光东路800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地址见5.1,联系人及电话见联系方式),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同时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响应文件外包装密封情况完好。如存在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破损及其他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形,采购人不予接收,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对收到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作任何解释,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家先进技术转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xjjszh.org.cn)。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集采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绥山镇佛光东路800号
邮编:614200
联系人: 龙女士
电话:18181940496
电子邮件: /
采购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集采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0日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