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 江宁分中心 ) 湖熟街道西片区市政污水主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施工 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 JNSW2500523-01SG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熟街道西片区市政污水主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已由 南京市江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 湖熟街道西片区市政污水主管网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审批文号:江宁政务投字〔2024〕6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京江宁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政府投资):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南京江宁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华盛兴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宁区湖熟街道
2.2 招标范围: 拟建(1)新建咸周路、规划二路、规划三路及汤铜公路(汤魏路~新建污水泵站)段的重力污水管道,同步新建污水支管将沿线用户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并预留地块污水接入口等,共新建污水主管(重力管)约3.9千米。(2)新建汤铜公路与规划四路交叉口西北侧污水提升泵站(规模2900m3/d)及配套沿汤铜公路北侧绿化带,至撇洪沟东侧d800现状污水管的压力污水管道,共新建压力污水管道约995米。(3)存量管网修复:对研究范围内现状存量管网缺陷进行修复,共开挖更换雨水管0.38千米,非开挖修复雨水管4处,开挖更换污水管0.93千米。(4)新建规划二路(汤魏路~规划四路)、规划三路(汤魏路~规划四路)雨水管,总长约1.06 千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 26060000.00 元
2.5 工程规模: 拟建(1)新建咸周路、规划二路、规划三路及汤铜公路(汤魏路~新建污水泵站)段的重力污水管道,同步新建污水支管将沿线用户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并预留地块污水接入口等,共新建污水主管(重力管)约3.9千米。(2)新建汤铜公路与规划四路交叉口西北侧污水提升泵站(规模2900m3/d)及配套沿汤铜公路北侧绿化带,至撇洪沟东侧d800现状污水管的压力污水管道,共新建压力污水管道约995米。(3)存量管网修复:对研究范围内现状存量管网缺陷进行修复,共开挖更换雨水管0.38千米,非开挖修复雨水管4处,开挖更换污水管0.93千米。(4)新建规划二路(汤魏路~规划四路)、规划三路(汤魏路~规划四路)雨水管,总长约1.06 千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工程类型: 水务
2.7 其他说明: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企业业绩: 投标人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中标价(或工程规模)1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的施工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业绩、评分标准中企业业绩、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业绩,三者均不可兼得。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4-25 09:30:00 。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7. 评标 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是否两阶段评标: 否 ;
是否评定分离: 否 ;
7.2 具体评标办法: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69.00 分
(2)施工组织设计:16.00 分
(3)投标人业绩:2.00 分
(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6.00 分
(5)项目管理机构:4.00 分
(6)投标报价合理性:0 分
(7)其他:3.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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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价算法
方法一:评标基准价C=A×K% ;
其中A 为最高限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 K为权重系数,取值为90、90.5、91、91.5、92、92.5、93、93.5、94、94.5、95、95.5、96、96.5、97、97.5、98、98.5、99、99.5、100,具体数值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
方法二:评标基准价C=A×Q1 + B×Q2;
其中A为最高限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在初步评审结束后,B为剔除无效标后,各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5 <有效投标数 时="时" 取剔除一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取剔除一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当10="当10"> <有效投标数 时="时" 取剔除两个最高评标价和两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取剔除两个最高评标价和两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当15="当15"> <有效投标数 时="时" 取剔除三个最高评标价和三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取剔除三个最高评标价和三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当有效投标数="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n个最高评标价和n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人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数);其中Q1为权重系数,取值为45%、50%、55%,具体数值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权重系数Q2=100%- Q1; 评标价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 C=A×Q1+B×Q2;
其中A 为最高限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在初步评审结束后,B 为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Y%的有效投标报价和无效标后,各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 时,取所有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5 <有效投标数 时="时" 取剔除一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取剔除一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当10="当10"> <有效投标数 时="时" 取剔除两个最高评标价和两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取剔除两个最高评标价和两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当="当"> <有效投标数 时="时" 取剔除三个最高评标价和三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取剔除三个最高评标价和三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当有效投标数="当有效投标数">20 时,取剔除n个最高评标价和n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人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数);其中Q1为权重系数,取值为 60%、65%、70%、75%、80%、85%,具体数值可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权重系数Q2=100%-Q1;评标价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幅度为 Y%,当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一定幅度时(Y%),可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Y= 85 ,Y 的取值为 80、85、90,常规项目取值为 85,Y 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选择;当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Y%时,B=最高报标限价(剔除不可竞争费)×Y%;
投标人的报价清单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修正了投标报价的,按修正后的报价作为最终投标报价。
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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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于 1%扣 0.5 分,每低于 1%扣 0.3 分:不足 1%部分按比例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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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2)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页数要求:不超过 200 页
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 0.1 分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0 ~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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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合理可行、技术措施有针对性,满分1.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1.2相邻设施保护、新旧管道接拢等重点难点分析,满分1.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1.3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道路拆除及恢复工程、泵站安装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合理可行,满分3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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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
施工总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0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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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满分1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2.2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布置合理可行,满分1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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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0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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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影响进度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线路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满分1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3.2劳动力安排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有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安排图(或表),满分0.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3.3机械设备配备和材料投入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满分0.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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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
(0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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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满分1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4.2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工序有质量控制方案且合理可行,满分1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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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
(0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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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满分1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5.2安全保证措施、投入计划科学合理,满分0.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5.3安全专项方案,满足工程要求,满分0.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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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0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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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文明施工总体计划周密、制度完善,措施可行,满分1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6.2环境保护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满分1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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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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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 评委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3人: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3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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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3)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投标人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有一项得2分,满分2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中标价(或工程规模)1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的施工业绩。所有类似业绩仅以上传到南京市水务诚信库(网员库)中,并在投标文件相应表格中列出的有相应链接的为准。 注:业绩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业绩、评分标准中企业业绩、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业绩,三者均不可兼得。若提供的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以项目负责人业绩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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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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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4)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信用评价结果所占权重: 6.00 %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最新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使用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分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说明:(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业务资质判断,使用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业务资质判断,包含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3)联合体的主营业务资质认定。联合体牵头人的主营业务资质作为联合体的主营业务资质。 (4)以园林绿化工程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一比例(90%)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90%)进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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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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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5) |
项目管理机构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项目管理机构
(0 ~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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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技术负责人具备给排水专业工程师职称得0.5分,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满分1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
1.2项目部组织机构完整,施工员1名、质检(质量)员1名、安全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满分3分;每少一名扣0.6分,最多扣3分。
注: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相应有效证书,同一人不重复计分。须提供近半年(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若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或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则该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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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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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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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6)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 |
2.3.3(7) |
其他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项目负责人业绩
(0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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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担任项目经理的,有一项得2分,满分2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三者缺一不可,三者证明材料须为同一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 类似工程:中标价(或工程规模)1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的施工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注:资格审查业绩、评分标准中企业业绩、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业绩,三者均不可兼得。若提供的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以项目负责人业绩赋分。 |
2.00 |
承诺书
(0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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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应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使用新能源或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满分1分,不提供则不得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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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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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 2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 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江宁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华盛兴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52185223 |
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 |
联系人: |
王桂娟 |
联系人: |
孙丽 |
电话: |
025-52137391 |
电话: |
15251755777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江宁区水务局(电话:025-87187916)